1000张床位的民营医院 被乡镇卫生院托管!

作者|徐毓才

近日,据河南地方媒体“金水路7号站”报道,河南南阳一家卫生院,即内乡县城关镇卫生院通过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卫生院成为二级医院,本来就是例外,这家卫生院更为特殊:一院两区。除了本院外,它还托管了一家有近千张床位的民营医院。

据了解,被托管的这家民营医院叫内乡菊潭医院,该院是2012年由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按二级医院规划建设的一家非营利性综合民营医院,已建成6层门诊楼、16层住院部和3层急救中心,总建设面积为6万平方米,设置床位千余张。2015年开始运行,2019年晋升为国家二级综合医院。2021年3月1日,城关镇卫生院托管内乡菊潭医院。

从时间上,大家就可以看出,实际上在城关镇卫生院尚未通过二级医院评审时,它就已经托管了这家民营二级医院。

作为国人的习惯性思维,一家“小“医院去托管一家“大”医院,这种情况显然不太合情理,因此媒体称之为“蛇吞象”。那么这种不合情理的托管背后又有什么样的逻辑呢?

管理水平与医院等级没有必然联系

在我国,医疗机构经过等级评审后,除了未通过的,一般分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和一级,这些获得级别的医疗机构往往都具有一定床位规模,必须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都必须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否则也不能通过评审。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大多数是“放水式”评审,也就是专家评审是一个必须的过程,最终能不能“通过”实际上是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好的。

因而,医院真正的管理水平,并不与医院等级有必然的联系。支持这种观点的人还认为,患者去了大三甲医院,往往可以获得比较好的技术服务,但不一定会获得与三级甲等医院匹配的心里舒适度。

因此,这里就有了一所卫生院托管一家民营二级医院的情形。

民营医院内涵建设存在很多问题

近年来,在政策支持下,很多社会资本一直在追逐医疗,我国民营医院也因此有了一个迅猛扩张的时期,几年功夫,民营医院数量就已经超过公立医院,数量占到医院总量的三分之二,然而由于人才瓶颈、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量占比仍然没有超过五分之一。

很多民营医院的管理大多依靠的是从公立医院退休后的老院长,而这些曾经的管理者,大部分管理观念比较落后,缺乏现代医院管理理念,而且他们拥有的经验都是习得性的,这些经验也是适合公立医院的,但有些经验并不适合于民营医院,而将其用在民营医院,确实容易出现水土不服。

就目前来看,民营医院内涵建设存在很多问题,这也是这家民营医院愿意“委身“托管给一家卫生院的原因,何况这家卫生院也有他不同于一般卫生院的地方。

据悉,这家卫生院位于内乡县城,隶属城关镇,其前身为始建于1951年的内乡县卫校及内乡卫校附属医院,于2005年加挂“内乡县城关镇卫生院”、2019年加挂“内乡县卫生中等职业学校”,院长张珺,既是卫生院院长,也是县卫校校长兼县卫校附属医院院长。

公立医院托管民营医院还有很多政策瓶颈待解

从目前政策看,一家公立医疗机构托管一家民营医院还有很多政策瓶颈待解。一是院长的工资怎么发?是按照国家公职人员由财政调发工资还是在民营医院发?二是民营医院的财务是独立核算还是与卫生院在一起?如果院长等管理人员的绩效与被托管的民营医院没有关系,那管理动力又从哪里来?如果有关系,那是否符合现行政策?三是到底以哪种方式进行托管。

目前医院运营托管有三种方式:一、包定利润基数,超额利润作为托管方的托管收入;二、先收取固定托管费用,赢利部分按双方协商的比例划分;三、免收固定托管费用,以实现的税前利润为基数按协商比例分配。

不管是哪种方式,卫生院从民营医院获得的收入可能会进入卫生院,而卫生院以何种方式来奖励“有功之臣“,恐怕也是需要研究的一个方面,怎么样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这也是考验管理智慧的方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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