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网采购 广州GPO重磅方案发布!

12月3日,广州GPO发布了《广州药品集团采购挂网采购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方案》根据《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关于深化广州药品集团采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药采〔2021〕1号)文件起草,对药品分类挂网管理做出了详细的方案说明。

挂网采购是实行药品“分类挂网”管理的,具体可分为带量采购品种、挂网采购品种、特定自主采购品种三大类,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集中带量采购品种

国家、省、市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按中选价格直接挂网,非中选药品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挂网。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医疗机构不再议价。广州市集中带量采购方案另行公布。

2.挂网采购品种

挂网采购品种可分为直接挂网采购品种、挂网议价品种、按相关规定采购品种三类。

(1)直接挂网采购品种:

以下品种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直接挂网,医疗机构不再议价:

  • 国家定点生产药品按国家确定的采购价格直接挂网。
  • 国家谈判药品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国家谈判药品的同通用名仿制药品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报的不高于谈判确定医保支付标准的合理价格直接挂网。如仿制药规格与国家谈判药品规格不一致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计算。
  • 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中的药品、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药品目录,以及根据《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列入急需药械品种目录的药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主申报的合理价格直接挂网。
  • 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药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主申报的不高于全国其他省级现执行最低挂网(中标)价格和广东省最低交易价格两者之间的低值(包含正在执行和已产生结果待执行的采购、中标、挂网价等,经集中带量采购、各种专项谈判等产生的价格除外。以下简称联动价格)的拟挂网价格挂网。

(2)挂网议价品种

除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及直接挂网采购品种以外的其他药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主申报的不高于联动价格的拟挂网价格挂网;无联动价格的,取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已报名生效的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其他剂型规格药品的价格,参照国家药品差比价规则计算拟挂网价格。由医疗机构按不高于拟挂网价格与企业自主议价采购。

新获批上市的新品种(指本方案公布后,境内新获批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含有已知活性成分的新剂型和新复方制剂(不含规格和包装)),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主申报的不高于联动价格的拟挂网价格挂网,由医疗机构在网上议价交易。

(3)按相关规定采购品种

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计划生育药品等,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采购。

3.特定品种自主采购

医疗机构按照粤医保规〔2020〕2号文规定采购。建立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药品绿色通道采购常态化机制,医疗机构线上无法直接采购该类药品的,可应急线下采购,并将相关采购信息及时上传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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