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武汉市职工医保缴纳标准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今年,武汉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标准有所上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缴纳
根据相关要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缴纳。
武汉市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并按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并按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从2020年1月1日起,武汉市将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武汉市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根据要求,武汉市职工的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
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
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
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
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
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
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
根据医保局信息,确定2022年度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
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
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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