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让员工停职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

  一、单位让员工停职是什么意思?

  停职的意思是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审查。停职是公司内部决定,虽是停职,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不付完全工资,但仍须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若员工对停职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供你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证明,还有公司决定。如果没有,可要求用人单位举证。然后要求撤销公司停职决定,但应该说意义不大,如果都闹到那份上了,就应该要辞职了,若现在公司并无主动将人辞退。停职跟辞退还是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辞退是解除劳动关系,而停职只是用人单位的一种处罚决定而已。

  二、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法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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